《易·系辞下》载:“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称:“五色成文而不乱。”《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叉”。“文”的本义,指各色交错的纹理。
据了解,在此基础上,“文”又有若干引申义。其一,为包括语言文字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体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尚书·序》所载伏曦画八卦,造书契,“由是文籍生焉”,《论语·子罕》所载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是其实例。其二,由伦理之说导出彩画、装饰、人为修养之义,与“质”、“实”对称,所以《尚书·舜典》疏曰“经纬天地曰文”,《论语·雍也》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三,在前两层意义之上,更导出美、善、德行之义,这便是《礼记·乐记》所谓“礼减两进,以进为文”,郑玄注“文犹美也,善也”,《尚书·大禹谟》所谓“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
《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曰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等。这里的“化”,本义为改易、生成、造化。
而把“文”与“化”并联使用,较早见之于战国末年儒生编辑的《易·贲卦·象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段话里的“文”,即从纹理之义演化而来。日月往来交错文饰于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规律。同样,“人文”,指人伦社会规律,即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纵横交织的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构成复杂网络,具有纹理表象。这段话说,治国者须观察天文,以明了时序之变化,又须观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从文明礼仪,行为止其所当止。在这里,“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确。
西汉以后,“文”与“化”方合成一个整词,如“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指武》),“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文选·补之诗》)。这里的“文化”,或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对举,或与无教化的“质朴”、“野蛮”对举。
因此,在汉语系统中,“文化”的本义就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本属精神领域之范畴。
随着时间的流变和空间的差异,现在“文化”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成为众多学科探究、阐发、争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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