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
古语有“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今有“大沿帽来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这些话语从某种意义上折射出了打官司对人们的严重伤害以及人们对打官司的惧怕心理,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因打官司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之事往往是屡见不鲜。那么,从八字命理上讲,什么样的命格容易惹上打官司呢?下面,方舟周易用1998年预测的一实例来与有缘之人探讨。
命主姓名:朱。
出生公历:1943年7月19日6时1分(北京时间),星期一。
出生农历:癸未年 六月 十八日 卯时。
财 劫 日元 官
乾造 癸 己 戊 乙 (日空申、酉)
未 未 寅 卯
节气:小暑:1943年7月8日8时40分,立秋:1943年8月8日18时19分。
起大运周岁:3岁 7个月 16天,每一交大运年 3月 7日起运(公历)。
比 印 枭 官 杀 财 才 伤
大运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岁数 4 14 24 34 44 54 64 74
年份 1947 1957 1967 1977 1987 1997 2007 2017
命主湖北武汉的朱先生196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至1989年底资产已百万,而1990年阴历四月二十日开始打官司,1993年阴历十月十四日以官司失败而宣告结束,并且最终落得个是人才两空。那么,导致朱先生打官司的命理成因有哪些呢?只有我们仔细梳理一下,就不难发生其主要成因大致有以下相互联系的三要素:
一、比劫透出而旺。
朱先生命局日主戊土生于未月,劫财己土透干且干支一气,命局之比劫可谓旺矣。比劫者,兄朋也,当大家都处弱小之时,往往会相互抱团取暖、相互支撑扶持;当大家都发展到强大之时,往往会相互争斗厮杀且斗得个你死我活。因此,比劫透于命局之人,多会成也“兄朋”败也“兄朋”。比劫旺透者其性情方面的体现是比较讲兄朋义气、言语直截了当、缺少变通迂回、容易冲动和被激怒等等。
二、官杀混杂而强。
从命理上讲,比劫重重本喜官杀制衡,但亦忌官杀混杂强旺且无印星通关,这样,势必会形成杀比相战的局面。朱先生命局中官星乙木通寅卯木本气根且紧贴日主相克,也就是其命局官比之间力量可谓旗鼓相当。不过,一九八七年命主进入甲寅大运,七杀介于命局且干支一气,官杀之战的情势已见雏形。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命主事业看似兴旺繁荣,实则因意识的无限膨胀、业务的盲目扩张,已大大超出命主及其合伙人的财力、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故而矛盾重重、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且不惜铤而走险、投机钻营等。
三、枭食引爆打官司。
一九九〇年流年庚午,大运甲寅,一方面,食神庚金合克正官乙木、另克七杀甲木,命局之比劫见无官杀克制即因群龙无首而起纷争,其在现实之表现为命主与合伙人之间起内讧;另一方面,食神庚金根气不足被枭神午火截脚,实无力制衡官杀反而激怒官杀,故命主遭受官方起诉。一九九一年流年辛未,伤官见官,打官司继续进行;一九九二年流年壬申,流年与日柱反吟,打官司仍在继续;一九九三年流年癸酉,卯酉相冲,官星被冲动,故打官司还在延续,直到此年的阴历十月十四日即癸亥月壬子日,财旺生杀而制身,命主选择弃财保身。因此,命主该赔的赔、该罚的罚、该没收的没收而一无所有成为孤家寡人一个后此打官司之事才得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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