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陽俱立,定知難有陰尊。四柱天干俱屬陽者,而犯刑剋者,少年須失陰尊。
2.陰覆全逢,不是陽尊老壽。
四柱天干俱屬陰者,而犯刑剋者,陽尊非壽也。
3.
卦逢生氣,天德,合,世世長年。
四柱日干十二運,坐長生,或長生之地支,三合得局,如甲日干,亥為長生,而三合亥卯未於命局,或逢天德貴人,或天干五合合化為喜神者,乃世世長年也。
4.
身命逢刑返剋,而必須夭賤。
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剋,則為夭賤。
5.
時來破日,支凶而干見還輕。
時柱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較重,干剋(天干相剋,或天干五生之剋)較輕。
6.
患難官災,運近而自分得失。
命中帶死氣刑者,多官災,衰氣帶殺者,多惡難,天干主近,地支主運。?
7.
兩分交戰,識取尊卑。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剋下,則順,下剋上,則逆,逆者,戰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剋天干也。
8.
丙戊丁甲時連戌亥,道士僧人。
日於丙戊丁甲人,戌亥時夜生者,多為道士僧人。
9.
魁罡見其往來加臨,獄官屠訟。
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貴格,如見官星,為獄官,若臨衰,死之地,且有刑剋者,為屠獄,不義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與官星同處。
10.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寅為功曹,主曹吏,申為傳送,主道路,甲為青龍,主文書,庚為白虎,主道路,四柱地支寅申,又見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11.
子午逢之,他鄉外立。
子午為陰陽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見天干庚甲,主他鄉謀立。
12.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癸為玄武,乙為六合,壬為天后,卯酉為私門,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奸私。
13.
乙辛丁巳亥酉,陰人之事常有。
乙為六合,主私,辛為太陰,主暗,丁,為玉女,主奸,巳亥為門戶,此天干地支俱主陰,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14.
干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凶。
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庫,凡人墓有氣者,為庫,無氣者,為墓。
15.
德合與十干相逢,親於遠近。
德合者,陽干甲丙戊庚壬,自處之,陰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遠近,而言之。
16.
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
寅為功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辛為正官,未為墓庫,運到辛未,辛金剋木,且為官星入墓,主官訟。
17.
癸未庚申,必為盜賊亡沒。
癸為玄武,未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為賊神,未為墓庫,遇庚申,為賊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盜賊而亡,或盜賊敗之兆。
18.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自途中。
庚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旺之土,而遭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19.
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為死令,無氣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風病,或癱瘓之疾。
20.
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波河。
丙到亥,丁到子,為絕地,丙日主,見亥時生,丁日主,見子時生,主投河而沒,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21.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主腸肺,巳午,火也,主心,如庚午日,見辛巳時,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剋上金。
22.
甲申乙酉,小兒風病肝經。
甲乙木命,見申酉日或時支,主小兒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剋之,乃肝經受邪。
23.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寅卯木,屬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見寅卯日或時,為金剋木,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24.
門中有土,土金而腰腳須沈。
卯為日出,酉為日入,故言門戶,及主關格,己卯,己酉日時見之,主腰腳沈帶。
25.
甲巳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四柱內見甲,又巳加臨刑剋者,則主臂肢有患。
26.
丙丁火命,能照物象,為眼目,若逢年月時壬癸水剋,主眼目之疾。
27.
甲乙若見庚辛,忌疾生於頭面。
甲乙木命,主頭面,若逢庚辛金來刑剋,則主傷於頭面。
28.
水土同來寅卯,平生隔氣風痰。
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風疾之病,乃木剋土,壬水寅卯為病死之地。
29.
再入天罡,小腸腹急。
壬辰,戊辰為天罡之位,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則血病。
30.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參詳,依經用法。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頭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奐水主膀胱,腎,又子丑為足,寅亥為膝,卯戌為中隔,辰酉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後,另金主肺,水主腎,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過旺,則易災疾。
31.
東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東方龍木,不愛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馳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32.
西北壬南,必見波濤之客。
水火相傷,各離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見之,主波濤南北之人。
33.
壬多艮坎,道土須尊。
坎者,子也,艮者,丑也,如壬癸水立於子丑,且水多坐空亡無氣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
34.
戌亥連陰,家生盜賊。
戌亥為天空,壬癸為盜賊,命局壬戌,癸亥全,主門戶中出盜賊。
35.
丑中立癸見甲而釋教之人。
丑為十二月之盡,其中立癸,甲為十干之首,寅立於甲,寅為功曹,為道士,丑寅為隔角,上帶休囚無氣者,為僧道。
36.
乙犯天罡,陰人媒氏之女。
太乙為甲,天罡,辰位也,卯,門戶也,六乙生人,(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日柱),地支卯辰全者,主門戶出陰人,媒人,產婆,藥婆等。
37.
陰木乙同來寅卯,定出長發師姑。
甲乙生人,見寅卯,或甲寅乙卯全者,定者長發師姑木多繁盛矣。
38.
庚辛申酉同方,必亡於兵刃。
庚辛,申酉金者,或立於旺鄉,或巳酉丑全者,運行至申酉金方,見兵刃而亡。
39.
當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傷,歲刑足病。
六庚為白虎,見寅卯,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輕,歲刑者,庚寅日,歲到丙申,當有口舌官事,如剋身,當尤足病。
40.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難安。
六丙為朱雀,六壬為天后,如命局見之難以安靜,主有撓括之事,啾唧不安之象。?
41.
戊己朝仁田宅,而腫瘡獄訟。
六戊生人到寅,六己生人到卯,或甲見乙,即戊寅己卯又逢甲乙之運,則主田宅獄訟之事。
42.
癸丁加於干位,鬼賊心血常行。
癸丁生人,防小人鬼賊交侵,及見心血之疾。
43.
青龍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禍。
甲乃青龍,甲申或甲見庚,乙乃六合,乙酉或乙見辛,主尊長陰小人之災患,乃金剋木也。
44.
太陰失路,多生婦女之憂愁。
辛為太陰,主婦人之象,失路者,即不得旺相之位,而坐休囚死之地,即日干辛逢未,午,巳,辰,卯,多防陰人災害。
45.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於身厄。
壬為天后,見辰戌土又見寅者,主身厄難也,乃壬水,寅為病地,辰戌土剋壬水也。
46.
六癸還生,四柱旺相,鬼賊奔流,休囚腎病。
六癸生人,地支亥子丑全者,局中無土,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腎病,六癸為玄武,為盜賊也。
47.
休囚十干墓地,而久病之源。
五行受剋,十干受剋,及休囚墓死之地,可知病源之出。
48.
月德雙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月支寅午戌,天干丙辛合,月支亥卯未,天干甲己合,月支辰子申,天干丁壬合,月支巳酉丑,天干乙庚合,為月德貴人及月德合,主有德行貴人助之。
49.
見陽干而貴士多升,遇陰干而陰人助力。
月德貴人乃陽干也,主貴人扶助接引,月德合乃陰干也,主陰人財力之助也。
50.
尊卑同視,十二宮所主何神。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十二宮所主神者,乃十二月將之名也。
51.
三限見詳於四柱。
年月日時,分於三限,言其貴賤吉凶。
52.
鬼從生旺,后生兮,貴氣崢嶸。
鬼即官也,衰者為鬼,若行旺地,作福,凡四柱中遇鬼,逢生旺之處,即主貴氣崢嶸。
53.
進退干者,識辨兮,要明得失
支生干,則進,干生支,則退,明其平生得失也。
54.
全逢本卦,相應而自出尊顯。
木人得地支亥卯全者,金人得巳未丑全,火人得寅午戌全,水人得申子辰全,土人得辰丑未全,或命人得寅卯,火命得巳午,金命得申酉,水命得亥子,土命得辰戌丑未,皆本卦也,如逢生氣者,乃富貴矣。?
55.
返戰無功,定乃出軍人作賊。
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剋,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剋,土人得亥卯未木剋,木人得巳酉丑金剋,金人得寅午戌火剋,付璟命得亥子水剋,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剋,土命得寅卯木剋,木命得申酉金剋,金命得巳午火剋,即卦剋日主,定出軍人作賊。
56.
命前台月,再立墓。
即陽干前一位,陰干後一位。
57.
命後一辰,家宅難尋。
命後一位為破亡,即陽干後一位,陰干前一位,如命後逢之,家宅難為建立,見之,難立家亡。
58.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憂患焉。
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多與小人奴婢憂患焉。
59.
丁旺巽坤,女子詩書好酒。
丁未,好酒之女,丁酉,孤女,丁巳,詩女,丁卯,玉女,如丁未,丁巳生人見全者,主女子好色酒,詩書,且貌美之女也。
60.
龍常未亥寅卯同,經商利賂綿綿。
辰為貴龍,酉為太常,辰酉相合,再加未亥或寅卯,主經商利蜴,綿綿不絕。
61.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煙花之女。
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則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門戶出花之人,及水旺則泛,火盛則花繁而無實也。
62.
艮金瘦小,離坎高雄。
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質不廣,離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氣,主人高雄壯,乃火炎高,水勢漲也。
63.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瘡。?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主口舌生瘡,生是非。?
64.
子午陰陽盛衰,兩分卦兆。
子為水,午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則太過,衰則不及,火太過則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則?光,水太過則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則有滯,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過盛,亦不偏衰。
65.
南多北少,家則破人亡。
命有東南西北,及晝夜和陰陽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貴,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見壬癸亥子,乃陽多陰少,有晝無夜,主凶。
66.
友此之方,男女消落。
易言之,南少北多,即有夜無晝,陰多陽少,亦主不吉。
67.
東方全見,妻兒則難保長春。
凡見甲乙,及寅卯辰三會木,為一氣秀氣,雖然富貴,未免剋妻子之憂。
68.
西旺東衰,金盛則家不吉。
凡見庚金,及申酉戌三會金,主家私不吉。
69.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凡見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之多巧也?
70.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金,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71
月胎歲合,祖立他們。
月胎,受胎之月,年為祖墓,即胎元與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則主祖上立他人門戶也。
72.
歲日朝時,自身舍立。
年干與日或時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時干,或丙午干,辛日或時干,主自身舍離本家,或過繼之人。
73.
合分內外,取於進退之方。
天干五合,分內合及外合,內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為內合者,主進,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時干合甲月干,謂外合則主退。
74.略見其強,足見妻夫之勢。
男以財為妻,女以官為夫,觀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論運勢,強弱。
75.
合逢四柱,後來妻再產兒郎。
凡四柱中,見天干工相合者,主後妻再產兒郎。
76.
隔合居中,妻子財間須見破。
即兩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與壬年合,中隔戊月與癸時合,謂之隔合居中,主妻破散
77.
造於偏地見多,而二姓三名。
若合在無力之地,臨破絕之鄉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絕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絕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旁他人而立身之命。
78.
時日暗投逢合,孤兒義女。
日干為己身,時柱為子女,日干與時支藏干合,謂之時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時,巳藏戊,為戊癸合,餘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兒義女。
79.
地刑所見,次母所生。
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見戌,巳酉丑人見未,寅午戌人見辰,亥卯未人見丑,如犯兩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80.
壬丁於命敗之鄉,出於偏房外妄。
壬為天后主婦人,丁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會,干名私門,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於命敗之鄉,主出於偏房外妄所生,木敗子,金敗午,火敗卯,水土敗酉,以納音五行十二運為之,例如丁卯與壬子,為火敗與木敗。
81.
干合身敗,須信男女娼淫。
日干為己身,有合又遇敗地,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為土敗酉,金敗午。
82.
身到旺鄉,有鬼者自須貴顯。
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謂之旺鄉,上帶官鬼者,主榮貴顯達。
83.
坎離子午丙壬,重見兒女雙生。
子午為陰陽之路,丙為長男,壬為長女,丙丁到寅,火長生之地,見二三重者,主雙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長生之地,見二三重者,主雙生女。
84.
時與胎運月合,必須延月而生。
胎者,受氣也,生時與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時柱戊寅,戊癸合。
85.
辛多旺相,老婦長年。
六辛為太陰,主婦人臨旺氣者,定主陰人壽長也。
86.
金盛逢刑,非法亡沒。
金臨盛旺之鄉,剋身者,主非橫殺傷亡歿也,如甲日見庚,且庚臨申酉旺地,剋甲也。
87.
甲逢壬癸,生於江水之中。
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於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涯。
88.
運泛他鄉,孤木柱逢多水。
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89.
辛乾丙巽,術士醫流。
戌亥,為天門,乃天醫,辰巳為地戶,乃地醫,丙藥醫師,乾為天門,巽為地戶,辛金為針,丙火為藥,醫卜卦命僧道之術。
90.
陽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
陽干者,甲丙戊庚壬,其干支有刑剋者,主頭面眼目疾。
91.
旺中戊己,兒孫後代為官。
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鄉,主兒孫為鄉里之官。
92.
太乙與神后休囚,陰謀爭訟。
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陰淫,巳主爭訟,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陰謀爭訟。
93.
五陽前建,定出清官。
甲乙丙丁戊,為前五陽,在建陽之地,上臨官祿,主門出清顯官人。
94.
五陰後逢犯刑空,盜賊非橫。
己庚辛壬癸,為後五陰,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橫事之災也。
95.
相沖壬戌,丙戌居墓者凶。
壬戌上見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為凶。
96.
辰多而斗訟官嗔。
辰為天羅,命局多見者,主好斗訟。
97.
戌見而凶頑小輩。
戌為地網,命局多見者,主虛詐小人。
98.
旬中六甲,多主尊榮。
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氣,主建官星之地,尊榮者,如甲子旬中,又見甲子是也。
99.
天罡如逢日時,散失人口。
木盡為天罡,六癸是也,日時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100.
木逢金盛,配遁兒郎。
若木人逢金盛旺來剋者,則主兒女配遁他鄉,而不得力,如子女宮有此者,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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